各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校将对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多媒体教室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原文转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31日18:00。我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以符合法律要求。我校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限期内提出,须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校(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主楼1203室)。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校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具体原因。
3、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1758
扬州大学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