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塑料周转箱;项目编号:2021269。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应递交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⑴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同类项目(必须包含小口瓶周转箱)合同复印件三份;⑵其他要求: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均需盖红章确认,中标单位的上述材料将根据需要校验原件。
四、招标文件接收信息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后上传至电子邮箱:535190621@qq.com,同时上传资格证明材料,并与采供部(联系电话:0514-87631723)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资格证明材料,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6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鼎兴路88号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采供部。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时前;
2、开标地点: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潘女士; 0514—87631723。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仟元整
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维扬支行
账 号:463758205491
投标方在阅读完本招标文书后有投标意向的,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将保证金打入指定帐户,并将转帐凭证放入资格审查材料袋中。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清退:未中标的按原汇(交)方式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
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