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牧场 / 正文
扬大康源乳业屋面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屋面防水工程

  二、投标人应递交下列资料

  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工程防水专业施工资质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的类似工程业绩(江苏省内)。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盖红章确认,中标单位的上述材料将根据需要校验原件。

  三、投标时间: 2013年12月16日上午11时前。

  四、投标地点:扬州市鼎兴路88号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采供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先生、潘女士; 0514—87631723。

  六、标书详见附件:扬大康源乳业屋面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扬大康源乳业屋面防水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2012212

  为规范小型工程招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扬州大学小型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屋面防水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①扬州市大学北路66号院内,工程②扬州市鼎兴路88号院内。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图纸及相关要求见《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技术要求审批单》。

  三、质量工期要求

  1、质量: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规范设计施工,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质量;用材: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未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与主体工程匹配的材料列示并报价,投票人一旦中标,若报价单中有未列示品牌、规格、型号的细目,在实施时由招标人择优选择确定。

  2、工期:为方便招标人确定工期,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    天竣工交付。影响工程交付,招标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工程防水专业施工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投标费用

  1、汇缴方式:投标人在投标前需按下述全称、账号、开户行(全称: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账号:463758205491;开户行:中国银行维扬支行)向招标人汇缴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现金缴纳需得到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据,投标时提交汇(交)款凭证复印件(最终以招标人开户行确认到账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清退:未中标的按原汇(交)方式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如投标人对照后述第十条中的有关条款,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2、文件密封:所有投标材料集中封袋,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3、风险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

  ①现场勘查:招标人定于2013年12月13日9时现场答疑,未准时参与现场答疑的投标人造成的误读,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报价基础: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结合扬州市现行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编制投标报价。

  ③报价方式:本工程按固定总价承包方式报价,附明细报价并计算出合价,未在明细报价中列示的细目在合同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它单价之中。报价含人、材、机、措施费、管理费、税金、规费等至验收通过的一切费用。

  ④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经审核后,凭正规发票(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评议时将考虑可抵税额调整报价评议确定,报价时请标明出具发票类型)一次付清。

  5、投标文件报送

  ①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分别装订集中封袋。

  ②每份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a单独装订;b及后续材料合并装订,且b及后续材料中不得再有报价)。

  a、报价单,内容包括总价及明细报价;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c、工程防水专业施工资质证书;

  d、企业营业执照;

  e、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g、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的类似工程业绩(江苏省内)。

  H、技术材料,包括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质保年限、售后服务等。

  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均需盖红章确认,中标单位的上述材料将根据需要校验原件。

  6、投标地点及时间:投标文件请于 2013年12月16日11时前送达扬州市鼎兴路88号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采供部

  7、联系人:任先生、潘女士; 电话:051487631723、传真051487631723。

  七、无效标书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标书处理,并不得参与评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虽密封,但骑缝处无显著标志;或有明显拆封现象;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3.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5.未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八、废标

  (1)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

  (2)在招标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3)认定废标后,学校将重新组织招标。

  九、开标、评标、定标:

  2013年12月20日前开标、评标,届时请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招标人综合施工方案、报价、材料品牌、企业业绩、实力、信誉及投标人质量、维保承诺等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扬州大学网站“信息公告”(http://www.yzu.edu.cn/index.html)公示评标结果3天,原则上不再另行将评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对于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招标结果,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予解释。

  十、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单位评标组织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的;

  2.有串标、哄抬价格行为的;

  3.投标人未向招标人提供真实资料的;

  4.中标单位无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十一、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按上述第五、十条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如因中标单位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期拖延及相应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其他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扣发工程款,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招标人及扬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工程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工程造价由招标人组织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费用按扬大审(2008)2号文执行。

  3、现场文明施工,车辆运输及施工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一切后果。

  4、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服从园区有关管理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5、工程用水电由招标人提供。

  6、中标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应在两周内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一个月内完成决算编报;并按送审要求提交必要的送审材料两套,逾期或不完整责任自负。

  十五、附件

  附件一、《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技术要求审批单》。

  附件二、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附件一

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技术要求审批单

工程名称

屋面防水工程

填报时间

2012.12.9

工程地点

工程①扬州市大学北路66号院内,

工程②扬州市鼎兴路88号院内。

概算

工期

尽快

项目现场负责人

  项目实施的具体参数及详细要求(包括施工图纸):

  一、        工程参数:

  工程①大学北路办公楼楼顶做防水及楼顶垃圾清运工程:A、清除楼顶隔热板及所有废弃物;B、清理原防水层;C、做卷材防水;D、平面尺寸约25*10米,加天沟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实际以现场实测为准。

  工程②东西参观通道屋面防水工程:A、清除处理屋面所有杂物;B、清理原防水层;C、做卷材防水;D防水处理工程量:东西长65米、宽1米,约65平方米,实际经现场实测为准。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防水材料采用等同于或高于“星月旺”牌3MM厚带铝箔(起反热、保温作用)的SBS防水卷材,所有其他辅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

  3、相关要求:

   维保:按国家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防水工程保修5年

  4、其他:

相关人员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附件二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我公司在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郑重承诺:

    1、不向招标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和其它有价证券、礼品等。

  2、不为招标方有关工作人员报支需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邀请招标方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4、不为招标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

  5、不到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家里询问有关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事项。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

  日    期:


Copyright c 2019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上海瞬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