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加工厂区垃圾清理及所有权
二、响应人应递交下列资料
1、响应人为单位
①提交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人为个人
①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校在编教职工担保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14年5月24日11时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鼎兴路88号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一楼西首采供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先生; 0514—87631723。
六、谈判文件详见附件:扬大康源乳业加工厂区垃圾清理及所有权谈判文件
扬州市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