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以下简称“招租单位”)的委托,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游泳馆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游泳馆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大学”、“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招租公告,并于2023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ZC202305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泳馆招租项目
3、招租内容:为满足学院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师生幸福指数,打造温暖校园,学院拟对游泳馆进行公开招租。具体内容详见招租文件第四章。
4、营业时间:中标人须按照招租单位要求时间进驻校区,同时经招租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装修改造、营业前的准备工作,并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该项目须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正式运营。
5、费用说明:
(1)中标人不得接待社会散客,只可以团体培训形式服务校外泳客,同时需上交团体培训营业额的 至少 10 %至学院财务处。
(2)中标人须参照国家标准,负责游泳馆日常运营,自行承担人员、能耗等费用。冷水费3.96元/吨,热水费11.88元/吨,电费0.5483元/度,蒸汽费292元/吨,上述费用标准随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中标人自理,招租单位代收代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7投标人在经营期间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环保违规及其他违规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一: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
3.2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活动。
3.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响应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招租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自行下载
3、方式: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招租,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招租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785419524@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0820678)。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投标人参加招租确认函》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租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1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查勘。各投标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项目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租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投标人进行赔偿。请投标人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勘查集合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迟到单位视为放弃勘查)
勘查集合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校区西门)
联系人:马老师0514-87990008转1563,15062821831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文件(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租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单位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0514-87990008转156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1座3楼
联系方式: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帆
电 话:0514-80820678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