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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5 浏览次数: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DX-GLXY-2023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消防器材摆放至校方指定位置。校方原有灭火器罐体达到报废年限的,由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预算2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11月至2023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211月至2023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1)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被已被加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投标黑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injingming.jswy@chinaccs.cn,联系电话:0514-8796111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21023:59。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3213日 下午200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3213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开标室

样品接收地点: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二楼样品室(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人:秦旌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213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开标室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旌铭

电话:0514-87986785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

()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929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199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300,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二)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欢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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