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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图文楼W101报告厅多媒体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陵学院图文楼W101报告厅多媒体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陵学院图文楼W101报告厅多媒体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SDC-G-20231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次招标范围为:具体详见第四章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5万元

4、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时间:2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7月至2023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7月至2023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被扬州大学列入供货商黑名单库。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根据采购人单位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提前1天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郑老师0514-879900081272,通过后可于202310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期间,按照约定时间进入校园自行勘察。投标人如因踏勘现场失误,或查阅相关文件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联系电话:0514-8055075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10301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111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111上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沈一帆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111下午1430

开标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沈一帆

电话:0514-80550753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00081272

办公地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实验楼S40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

本次采购(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300/标段,开标时以现金形式递交。

十、欢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十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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