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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

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委托,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YZDXWD-2023-03

3、项目内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及完成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6月至2023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6月至2023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28423566@qq.com,联系电话:17368903512),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97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9 12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2号楼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红红

电话:17368903512

http://www.yzu.edu.cn/(扬州大学网)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669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13665200300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199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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