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委托,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YZDXWD-2023-03号
3、项目内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大型活动舞美设备租赁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及完成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628423566@qq.com,联系电话:17368903512),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7 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 9月 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号楼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红红
电话:17368903512
http://www.yzu.edu.cn/(扬州大学网)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669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13665200300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