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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3年度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DC-G-202306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次招标范围为:配电房24小时值班管理;校区水电气安全托管、每月抄表;室外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单件500元以下零星维修;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公寓、青年教师公寓、后勤楼、看台楼等楼宇(除图文楼、文体馆、游泳馆其他所有楼宇)的单件500元以下零星维修。具体详见第四章。

2、预算金额:105万元。

3、最高限价:10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3月至2023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3月至2023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有正在服务的类似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

类似项目认定标准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高校物业管理服务(包含零星维修工作);

2、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含零星维修工作);

3、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物业管理服务(包含零星维修工作)。

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被扬州大学列入供货商黑名单库。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根据采购人单位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提前一天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马老师:15062821831,通过后可于20230620日(上午09:00-12:00)期间,按照约定时间进入校园自行勘察。投标人如因踏勘现场失误,或查阅相关文件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样品接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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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0703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0703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沈一帆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0703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沈一帆 杨梅

电话:0514-80550753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0008-1563

办公地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300/包。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gb.yzu.edu.cn/info/1084/5117.htm),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二)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账号:0801012021000730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0703日上午09:30)银行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送达开标现场。(注:如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法人名义缴纳。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送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欢迎扬州大学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0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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