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0号楼公共教室固定款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0号楼公共教室固定款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B2-20240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0号楼公共教室固定款课桌椅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预算3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和“扬州大学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上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和“扬州大学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下午2:30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结束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样品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门厅(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人:李韦林
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扬州大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952790891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
(二)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韦林
电话:0514-82129526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300元。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gb.yzu.edu.cn/info/1084/5117.htm),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