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图书馆2024年中文期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图书馆2024年中文期刊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S2-2023006
3. 本项目为扬州大学图书馆2024年中文期刊采购项目,服务年限为1年。
4. 项目预算(实洋):总实洋预计约30万元。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
①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大学网站”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4.本次采购收取文件工本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5.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响应)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gb.yzu.edu.cn/info/1084/5117.htm),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 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董琪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琪
电话:0514-80820678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
联系人: 程志刚
电话:0514-87973628
网址:http://www.yzu.edu.cn/(扬州大学)
办公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逸夫图书馆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欢迎扬州大学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