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采购〔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安徽金鑫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在“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老化馆105室实验家具及通风系统”(项目编号:YDS2020-10-78)的采购活动中,中标后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该项目采购文件约定:“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合同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将列入学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我校保留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学校采购活动的权利” ,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禁止内参加扬州大学采购活动。
特此通报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